【黑色星期五之食人案!?】
我跟一個台灣朋友說某個女生喜歡我。他就說:
Oh, she has a bad taste.
啥?!?
一個女生喜歡我,然後,我的朋友已經把她給吃掉了!是為了保持我們的友誼嗎?這是現代性的三角戀嗎?我的人生怎麼突然變成恐怖片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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好了,冷靜下來了。理性的分析,這可能不是食人案,而是「殺語案」。
其實,我的朋友應該要說那個女生喜歡我,真是「品味差」(嘖,沒禮貌)。
沒錯,品味是 “taste”,但重點是:
→ taste 是品味的意思時,它沒有冠詞.
如:
She has good taste in music.
她的音樂品味好。
He has no taste in clothes.
他對衣著沒有品味。
You like that movie?!? You have terrible taste!
你喜歡那部電影?!? 你的品味超級差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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再來:
→ taste 有冠詞,就是「味道」的意思:吃、喝、舔等的東西。
如:
This ice cream has a really special taste.
這冰淇淋的味道很特別。
The taste of this spaghetti is a little odd.
這個意大利麵的味道怪怪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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所以,朋友說 she has ***a*** bad taste 就表示他吃了她(警告你,這個錯誤也有些較“色”的解讀哦...),然後發現她的味道不好!其實他應該這麼說:
She has bad taste.
沒有冠詞,才是「品味差」的意思。
很微妙的差別吧!但你不管它的話,可能會出醜哦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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啊,文法偵探破案了。下個禮拜再來 po 案囉...